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盘工作,主抓党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政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牵头“三农”工作(含一乡一园)、分管农业产业现代化(茶叶、蚕桑、林果等产业)、气象、畜牧水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事一议;负责“三农”工作目标考评。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武装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含农民建房)、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分管林业及森林防火、民政(含防灾减灾、殡葬改革、残联)、退伍军人事务管理。协管“三农”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委、监察办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绩效考勤考核、中心工作督查;分管组织工作、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旅游工作、档案管理、专项资金监管,兼妇联主席。
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党政办公室(政府内务)、公共机构节能,兼政府出纳;负责开放型经济、工业经济、营商环境、商贸、市场监督、科技、统计普查工作。
人大副主席。分管水利、水土保持、水体环境整治;分管文教、卫健(含疫情防控);分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协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副乡长。分管交通(含路域环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财税;协管乡村振兴、扶贫移民、维稳工作,兼团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