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盘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盘工作。
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主管集镇、交通、民政、优抚、敬老院及残疾人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党委副书记。主管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劳动就业等相关工作;主管政协、统战、工青妇、老干部、老年体协、老年科协、关工委工作;牵头负责政法、综治、社会稳定、信访工作。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主管财务审批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主管易地搬迁、新农村建设工作;主管统计年报、政务、财务公开、经济普查工作;牵头负责对接上级考评、组织开展对各村居和各机关单位督查考评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纪检监察和组织工作;主管武装工作;主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主管供电、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监督工作;兼任镇团委书记。
副镇长。主管农业、蚕桑、林业、水利、茶叶、畜牧水产、农机、环保、水保、“一事一议”、土地流转、采砂管理等工作;主管危房改造、交通工作;协管殡葬改革工作。
副镇长。主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主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主管宣传、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妇女工作;协管新农村建设工作;兼任镇妇联主席。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主管政法、综治、社会稳定、信访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管殡葬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