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查询

资金小类 姓名 性别 发放时间 金额(元) 地址 查看/投诉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余云兰 2024-09-27 1800.00 四都镇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朱电华 2024-09-27 1800.00 上衫乡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樊美凤 2024-09-27 1800.00 石坳乡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万明霞 2024-09-27 1800.00 石坳乡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樊小琴 2024-09-27 1800.00 东港乡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郑金花 2024-09-27 1800.00 布甲乡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徐丙秀 2024-09-27 1800.00 布甲乡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曾丽琴 2024-09-27 1800.00 征村乡乡熏衣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吴菊花 2024-09-27 1800.00 漫江乡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黄秋香 2024-09-27 1800.00 庙岭乡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龚艳红 2024-09-27 1800.00 庙岭乡 查 看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邱金花 2024-09-27 1800.00 庙岭乡 查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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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金下达文件名 下达时间 文件编号 业务主管单位 详细
1 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独女儿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4-09-24 修财联指【2024】155号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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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08-04 修财联指(2023)122号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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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含一女)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9-03 修财联指【2021】208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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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下拨2020年农村独女二女家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0-11-02 修财联指[2020]243号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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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9-12-26 修财联指[2019]263号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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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8-10-31 修财联指[2018]142号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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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下达2016年计划生育二女户绝育对象社保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7-07-12 修财联指[2017]95号]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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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6年度农村独女二女社保补助-资金文件 2017-01-03 2017第168号(13-5)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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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资金类型名称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基本养老保险 业务主管部门 卫健委
资金属性 个人发放类 责任科室 社保股
发放对象 发放标准
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与资金办理流程

 

一、     对象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2)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

(3)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只生育一个或二个女孩,且落实了绝育手术的(此政策仅对落实措施的对象本人进行补助)。

二、     扶助标准:

  每人每年1000元。

办理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薄;

 ③结婚证;

 ④绝育证明;

 ⑤本人一寸免冠彩照;

四、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

   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县卫计委审核,确认并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水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月17日

 

修水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解决我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户老有所养的问题,引导全县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促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成立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鼓励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积极主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三)坚持财政补助的原则。将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象自愿在社会保障部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经个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同核定后,给予一定的补助。

   (四)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作,严格把关,规范操作,让为计划生育作出贡献的家庭得到实惠。

   三、补助对象的条件

   我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县农村户口;

   (二)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

   (三)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一女或二女且已落实了绝育手术;

   (四)我县农村独女、二女节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必须事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3号)的有关规定,参照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每年九江市公布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

   四、参保补助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交《修水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补助对象本人免冠一寸彩照2张;

   (三)补助对象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修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结扎手术证明或具有手术资质的县以上医院出具的结扎手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县以外施行绝育手术的,除提供结扎手术证明外,还需要到修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必要的手术结果确认检查;

   (五)当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票据。

五、申请补助的程序

   (一)初级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后,由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7天后,报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所辖村(居)民委员会初审的申请后,再次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7天后,报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共同核定。

   (三)共同核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呈报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申请人资格进行共同核定无误后,向县财政局提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名单。

   (四)补助发放。县财政局接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名单后,于次年的1月20日前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一卡通”个人账户。

六、相关事宜

(一)我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最多补助时间为15年。已享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不影响其享受其它计生利导优惠政策。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资格发生变化的,不再享受补助。

   (二)基本养老金领取发放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修水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申请表

 

 


 修水县农村一女、二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申报表


修水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项目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口
 
性质

婚姻
 
状况

婚姻变动

年月

申请人








配偶








生育子女记录(含抱养)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收养年月

死亡年月

亲生/收养






















绝育手术

落实情况

手术名称:                    施术单位:             施术时间:

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                     参保时间:

是否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是    □否

办证
 
时间


一卡通

户名

帐号

家庭地址(门牌号)




村(居)委会评议意见

 

 

 

        日(公章)

乡镇(街办)初审意见

 

                                                                   日(公章)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意见

                                                                      日(公章)

备  注

申请人联系电话:                   (一定要本人或直系亲属)

申报人:                                         填报时间:20           

此表一式二份,由村级计生专干协助申报人填写,表上逐级审核后县、乡二级分别存档。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委有关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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