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编辑:hyadmin 日期:2017-12-17 点击率: 20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赣人口办字[2009]48号 2009年5月31日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是提高女孩受教育程度,增强女孩自身综合素质,促进男女平等的有效途径。为全面开展这一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关爱女孩良好氛围,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消除性别歧视、倡导男女平等,推进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规范
(一)助学对象
农村户口,实行计划生育的一女户、二女户不再生育家庭的在读高中女孩。
(二)助学年限及金额
一助三年;
高中三年学习阶段,每学年资助每位女孩不少于1000元,直至高中毕业。
(三)经费来源
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
关爱女孩基金;
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国营、私营企业和领导、自然法人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捐助。
(四)助学金发放时间及方式
原则上在每年的9月开学初期举行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捐资仪式,以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一次性发给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爱心捐助的资金发放时间不限)。
(五)确定程序
个人申请;
学校(单位)推荐;
人口计生部门组织在学校和女孩家庭所在的村分别进行张榜公布;
审核认定;
签订助学承诺书;
学校和县人口计生委分别建立助学档案(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卡,助学金发放表等)。
三、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是一项事关人口安全、社会稳定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地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处理好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的关系。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中。在年终考核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的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注女孩的成长,伸出友爱之手,共同帮助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女孩完成高中学业。同时,要把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坚持不懈地长期开展下去。经过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孩户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
(四)齐心协力,建立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长效机制
为使女孩户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保障、经济上有实惠,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全面落实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优惠政策,采取政府出一点、企业捐一点、社会集一点的办法进行募集助学资金,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下,建立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制度,对考上高中的农村一女户、二女户不再生育家庭女孩实行“一对一”或“几对一”助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