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修水县产业发展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xscsj  日期:2020-06-24  点击率: 0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修水县产业发展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修水县2019年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2.修水县2019年就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3.修水县2019年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4.修水县2019年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5.修水县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6.修水县2019年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7.修水县2019年兜底保障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8.修水县2019年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9.修水县2019年村庄整治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10.修水县2019年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1

修水县2019年产业发展扶工程实施方案

 

2019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也是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年,为切实做好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2019年全面脱贫,2020年同步小康这一目标。继续推行“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方式,发挥市场无形之手、政策有形之手、群众勤劳之手、帮扶干部为帮手作用,坚持扶弱与扶强相结合、短平快与中长期产业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和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产业扶贫中来,着力提高产业扶贫覆盖率、着力提高光伏扶贫覆盖率、着力提高产业扶贫小额贷款覆盖率,助推贫困户高标准增收和稳定脱贫,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㈠指导做强产业基础

1.加快扶贫产业发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因村制宜、因户施策的要求,做好产业扶贫工作规划和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帮扶年度计划,积极依托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加快产业发展,坚持短平快产业与中长期产业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贫困户短期内有较快收益增长,稳定脱贫有长效产业基础。充分结合新农村建设、扶贫小额贷款、产业直补等政策,鼓励和支持贫困户利用好“四边”(屋边、塘边、山边、路边)用地发展既美化村庄环境又促进群众增收的庭院经济产业,努力实现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户均发展1亩以上桑园(茶园、果园、菜园)。

2.加强基地建设管理。坚持建管并重的要求,指导督促贫困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基地建设的投入,生产优质农产品原料,特别是“一领办三参与”基地要落实好“谁来种、谁来养、谁来管、产品谁来收”的问题,着力提升基地建设质量,提高农产品产量,增加贫困群众产业收入。

3.发挥主体带动作用。在产业扶贫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贫困户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鼓励支持有劳动能力和技术的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同时,要依托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传帮带主体作用,以“一领办三参与”、“1+N”带动模式为主导,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产品营销服务支持,积极支持贫困户以土地、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入股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分红收益,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路子。2019年力争每个行政村组建1个以上联系贫困户紧密、增收效果明显、群众充分认可的利益联结合作组织。

㈡强化产业政策支持

1.完善产业政策。继续推行产业直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政策,在原有政策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畜禽水产产业直补政策作适度调整,单补封顶线由原来的3000元调增至5000元,享受调整新增畜禽水产直补贫困户,必须是原已享受直补资金养殖规模数量基础上新增的畜禽水产数量,且单户直补总和不得超过综补限额封顶线(贫困户发展桑、茶、林、畜、农等产业,在发展多个产业中,没有单个产业直补封顶线超1万元的,四年内直补总和不得超过1万元;在发展多个产业中,有单个产业(目前仅指蚕桑、茶叶)直补封顶线超过1万元的,取其中最高直补封顶线为四年直补总和限额;原申报了直补资金累计金额,应在四年直补总和中予以抵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增收凭证不要求以贫困户“一卡通”中有体现做为硬性条件,只要贫困户认可、经营主体财务账目中有体现也可行。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面积规模标准适当放宽,凡面积规模超50亩、但未达到100亩、带动贫困户不少于10户的扶贫示范基地,也可申报“一领办三参与”基地建设奖补,奖补资金按完成100亩最低标准任务比例计算。

2.落实金融扶贫有关政策。安排2000万元以上财政风险保障金,撬动银行1.6亿元以上小额扶贫贷款资金,实现贫困户“应贷尽贷”。继续做好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评级授信工作,加强小额扶贫贷款监管,严禁改变扶贫小额贷款用途,防患小额信贷逾期风险,建立月台账、月通报、季贴息制度,确保放得准、收得回、有效益。做好2.5亿元“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信贷任务,为带动贫困户作用明显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尽可能的贷款资金支持。

3.抓好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政策。落实国家光伏扶贫政策新要求,完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和收益分配机制,建设光伏电站县级运维管理中心以及县、乡、村三级运维管理网络,确保光伏电站安全高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光伏电站受益分配管理办法,规范村级分配方式,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受益资金使用方向不偏,做到专款专用。2019年,确保深度贫困户收益不低于3000元。

㈢夯实产业扶贫运行机制

1.加快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建立“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利益联结模式,为贫困户提供技术、劳务、入股分红、保底收益等支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利益联结宣传和引导,加快组建有贫困户入股等多形式利益联结合作组织,围绕“经营性增收、工资性增收、生产性增收、资产性增收”等带动增收模式,指导帮助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帮扶受益协议。2019年力争每个村建1100亩以上相对连片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尽可能让有同类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统筹参与到产业基地中来。

2.做好产业扶贫项目验收。按照“谁签字、谁把关、谁验收、谁负责”的要求,做好产业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产业直补申报验收实行贫困村第一书记负责制、非贫困村“大村长”负责制,按产业直补台账审核申报,严禁超报、虚报、漏报,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审核审查;“一领办三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合作社创建等奖补,严格按《修水县“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修开发〔201857号)、《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实施办法》(修府办字〔201797号)、《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及奖补细则》(修府办字〔2017100号)、《修水县2018“三冬”工作方案》(修办字〔201858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审核、验收,采取一个一个过、一户一户问、项目资金公示等要求把好关,严禁上报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奖补项目。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验收条件的产业扶贫项目得到政策支持。

3抓好产业扶贫宣传引导。充分依靠群众勤劳之手实现脱贫是产业扶贫工作的关键和核心,要坚持扶智、扶志、扶德相结合的办法,克服群众等、靠、要依赖心理,积极开展产业扶贫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励志”典型、创业致富带头人、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先进事迹追踪报道,归纳总结产业扶贫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奖励“脱贫致富光荣户”,营造产业扶贫氛围,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通过身边脱贫故事等手段,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2019年每个乡镇、县行业主管部门至少提供一个产业扶贫先进典型事例材料,评选奖励“脱贫致富光荣户”100户。

4.提升产业扶贫服务水平。各乡镇、各部门、结对帮扶干部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通力合作,共同创造产业扶贫工作新经验、新成效。县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工作,按定人定岗定事要求,每个行政村要有一名专家或技术人员全过程技术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做好产业技术培训工作,做好分管产业基地建设、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服务和指导,把关负责产业直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审核验收,提炼总结产业扶贫工作典型;县挂点帮扶单位尽力对所帮扶村提供物资支持,特别是所驻村创办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挂点帮扶单位倾力给予资金帮扶,指导督促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为全县产业扶贫利益联结制建设打下扎实基础;各合作银行本着“应贷尽贷”要求,在贫困户申请15个工作日内,全力为有产业发展需求且信用度好的贫困户提供贷款;县财政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管理,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工作;合作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消化吞吐能力、利用好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电子商务线上销售对接能力,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挂点帮扶单位、学校、医院、“百企帮百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让农产品质量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提高农产品效益;镇村两级是产业扶贫工作责任主体,工作要首当其冲,全力做好产业扶贫相关服务工作。

㈣培育村集体经济发展

依托资源、传统产业等条件,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领办或创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公司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依法依规盘活闲置房产或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行政村集体土地(林地)流转或利用村庄整治、宅基地增减挂复垦土地资源,通过领办或参股等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纳入占补平衡,节余指标转让收益部分可划归村集体所有。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核算及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到2019年底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

三、工作安排

㈠产业扶贫方案与规划制定工作。3月,完成《修水县2019年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实施方案》;4月,各乡镇完成乡镇产业扶贫发展规划、县产业主管部门完成行业产业扶贫规划,各村完成产业扶贫年度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县蚕桑局、县茶科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农村局、各挂点帮扶单位

㈡技术培训与政策宣传工作。3月份开始,由县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产业培训方案,具体时间由县行业部门安排;4月份前,采取以会代训、片区培训等办法做好产业直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扶贫小额贷款、“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基地等政策业务培训与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县蚕桑局、县茶科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中小企业局、人行修水支行、县农商银行、农行修水支行

㈢产业直补工作。3月份完善直补台账,4月份开展申报,7月底前完成直补资金发放,产业直补扫尾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蚕桑局、县茶科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中小企业局

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工作。4月份启动对2018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项目进行验收,8月份开始对2019年奖补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做好业务指导工作,11月份启动2019年奖补项目申报,力争1230日前完成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审查、复核、资金拨付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蚕桑局、县茶科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管办、县就业局

“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工作。4月份开始,按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要求,分批做好基地验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蚕桑局、县茶科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农村局、各挂点帮扶单位

㈥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积极做好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按月台账、月通报、季贴息要求掌握扶贫小额贷款动态,确保完成全年小额贷任务,及时做好贷款风险化解。

牵头单位:人行修水支行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人行修水支行、县农商银行、农行修水支行

产业扶贫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工作。坚持扶勤、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讲身边的产业脱贫故事,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传导“脱贫光荣”正能量,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发展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修水电视台、修水报社、县扶贫办、县蚕桑局、县茶科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各挂点帮扶单位

四、工作要求

㈠强化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主动谋划产业扶贫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村委会、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全县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㈡强化问题整改。要正确对待产业扶贫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省市督查检查反馈存在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对照查摆,坚决纠错,认真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尤其是利益联结不紧密等方面存在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农业经营主体一定要加强补课,确保产业扶贫工作对标对表达到要求。

㈢强化责任压实。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基础和关键,是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和“造血式”扶贫转变的重要手段,在产业扶贫政策体趋于完善的基础上,要突出产业扶贫事在人为的重要性、关键性,合力共为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各帮扶干部要各尽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把产业扶贫工作做实做好。对不履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影响产业扶贫工作效果和质量的单位及个人,将建议启动执纪问责程序。

㈣强化督导考核。产业扶贫工作纳入全县对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的重要考核内容,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脱贫攻坚督查办将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附件:1—12019年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奖补明细表



2019312

 



copyright © 2016-2017 修水县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 主办单位:修水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湖南中科博华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