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小型水库和小型堤防

来源:  作者:  编辑:xssdj  日期:2018-05-03  点击率: 0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水务站: 为加强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和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员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5】193号),《关于下达2016年小型水库和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员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九财农指【2016】7号)文件,现下达你乡(镇)2016年小型水库和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员补助资金    万元。列入“2130314防汛”科目,补助标准为:小(一)型水库2000元/座(省补助1000元/座,市、县各配套500元/座);小(二)型水库1200元/座(省补助600元/座,市、县各配套300元/座);小型堤防1200元/人(省补助600元/人,市、县各配套300元/人)。 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小型水库管理安全员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支付安全管理人员劳动报酬,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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