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编辑:xscsj 日期:2020-06-24 点击率: 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利益联结机制、扶持资金使用等事宜,提高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积极性,突出领办主体传帮带作用,特制定本方案。同时对《修水县2018年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修开发字〔2018〕17号)文件中“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有关政策内容同步废止,遵照本文件执行。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各村选准产业,因村因地制宜打造“一村1个或多个”产业扶贫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面积规模须在100亩以上、统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户以上。
二、发展模式与要求
1.发展模式:推进实施村委会与能人带头领办和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模式发展产业扶贫示范基地,通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增收。
2.基地建设基本要求:⑴坚持以蚕桑、茶叶产业为主、其它产业为辅、不搞“一刀切”的原则;⑵坚持有同类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统筹参与到“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形式中来;⑶坚持相对连片、适度集中建设产业基地的原则;⑷坚持市场化运作,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⑸坚持建立多形式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⑹落实领办主体长效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机制;⑺注重短期产业滚动发展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与奖补标准(见附件1)
(一)申报条件
(1)面积规模100亩以上,相对连片,适度集中;(2)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户以上;(3)产业选定:以蚕桑、茶叶为主,菊花、油茶、中药材等林果业、蔬菜为辅。(4)基地管护到位,有示范作用。对杂草丛生,没有示范效应的基地,不得申报。(5)真实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和增收。(6)必须建立会计账目、有章程、有关受益协议等。
(二)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奖补类型与标准
⑴对新建类产业扶贫示范基地,蚕桑、茶叶类奖补15万元/个,油茶、中药材等木本林果业类,蔬菜类奖补10万元/个,菊花类奖补5万元/个,一年生的草本药材5万元/个;
⑵对提升类即面积规模达已到100亩以上,除菊花产业外,对发展蚕桑、茶叶类、油茶、中药材等木本林果业、蔬菜类的产业基地,每个奖补8万元;
⑶对拓展提升类即在原有基地基础上进行规模扩大至100亩以上,按100亩新建或提升奖补标准比例计算奖补;
⑷对申报条件中产业选定之外的其它产业基地(含综合性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明显,示范突出的,奖补10万元/个;
(三)深度贫困村奖补类型与标准
⑸2018年或以后新建的蚕桑、茶叶产业基地,每个奖补30万元;菊花类奖补5万元/个,一年生草本药材奖补5万元/个;
⑹其它新建、拓展提升类产业基地奖补20万元/个。
四、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方向
所有扶持“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地的奖补资金作为领办主体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基地建设、基地培育管护、水、电、路建设、生产设备添置,技术培训服务、生产资料、产品销售等与基地有关的投入,并建立使用支出明细账目。
五、完善产业扶贫利益机制建设
1.加快领办主体的确定。各乡镇要加快推选资金实力雄厚、市场营销理念好、社会帮扶责任意识强的农业经营主体带头创办领办“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通过建立“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发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传帮带功能;按照“组建上靠组织、生产经营上靠市场”的原则,力推“村委会+合作社+贫困户”的领办模式,以村委会为领办主体,需通过“两会议一协议”(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议、“股权代持”人协议)的程序委托授权村干部以“股权代持”人身份代表村委会加入合作社,作为正式成员,负责合作社创办领办、生产经营等管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
2.加强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对有同类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都要加入合作社。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各种要素参与合作社或入股合作社;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合作;力推龙头企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三方联合的模式,并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3.产业扶贫利益联结类型。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有直接受益和间接受益两种形式,只要有利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有利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受益的都算带动,利益联结帮扶受益模式因地而异,因户设置,不拘一格,倡导多种类型兼并。
(一)经营性受益联结型(即: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型)。主要通过引导扶持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和“互联网+农业”,提供技术服务,组织生产培训,保底价包销产品,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生产创业,获得稳定的经营性收入。
(二)工资性受益联结型(即:劳务就业型)。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聘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到产业扶贫基地的生产、加工、流通、管理各环节,就地就近务工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但获得扶贫资金项目支持的经营主体,必须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务工,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生产性受益联结型(即:反租倒包型)。通过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农民土地,建设规模农业生产基地,由经营主体建设好生产基地“反租倒包”给若干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群众生产经营,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群众获得稳定生产性收入。领办经营主体可根据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群众的面积规模收取一定收益(租金)。
(四)资产收益联结型。大力推行村委会等带头创办领办“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利用好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村集体资源资产、帮扶资金等投入基地建设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可用于资产受益扶贫,其收益要向突发返贫、丧失或弱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同时,倡导领办经营主体发挥社会帮扶作用,在生产收益中给予特殊困难建档立卡贫困户支持,奉献力量。
(五)股份分红受益联结型。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以资产(作价折股)、资金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组织,凡是加入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组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合作社章程》,其生产的农产品可按交易量获得分红受益;同时,在有生产经营利润的前提下,对入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股金比例进行第二次盈余分配。
六、提供验收材料(见附件2)
1.领办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村委会委托领办的提供“两会议一协议”(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议、“股权代持”人协议)会议记录与协议;
2.“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地验收逐级审核表(含面积核实);
3.领办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相关受益协议;
4.带动2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确认书;
5.提供测量人员签字的《GPS勾图》(装入材料)
6.《合作社章程》
7.土地流转协议
8.会计账目(验收时查看);
9.建议提供如下其它材料
⑴建议有条件的产业基地需建一块固定的牌子(彩色照片装入材料),(内容:**村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领办主体:***合作社;面积规模:**亩;带动贫困户数:**户;技术服务单位:****局;项目支持单位:****局(办);规格:由各基地自己确定)。
⑵建议拍好基地若干彩色图片(彩色照片装入材料,基地图片、贫困群众参与劳动图片、技术人员指导基地建设图片等)
⑶突出“一领办三参与”内容,健全财务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技术服务制度,建议有条件的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施;
⑷有活动记载:贫困群众参与的会议记录、会议照片,“一领办三参与”帮扶活动掠影(宣传图片);
⑸“一领办三参与” 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人员名单建议上墙(在村委会要同时张贴),上墙人员名单含:户主姓名、参与方式(经营服务型、劳务就业型、资产受益型、返租倒包型、捐赠帮扶型、分红受益型等)。
七、申报程序
1.领办主体申报。领办主体根据文件要求,认为达到验收要求,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提请申请验收报告,并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2.乡镇初审。乡镇根据领办主体申请,派人到所在“一领办三参与”示范基地进行先期审核,前期把关,指导好基地建设、帮助完善相关材料,并提请县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乡镇要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做到申报一个示范一个。
3.部门联审。贫困村(含深度贫困村):由县桑、茶、林、农、财政部门、乡镇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对133个贫困村(含深度贫困村)进行实地联合验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后,由乡镇负责归类报送《“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给县行业主管部门。非贫困村:根据基地产业类型,由县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乡镇进行实地验收。
4.“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奖补的扶持资金需要在所建村进行公示,验收考核时需入户抽查带动贫困实效情况。
5.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由县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由县财政、扶贫和移民办、县产业化办、行业主管部门(归类)进行联合行文,以7:3比例分两年支付。
附件:
1.“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奖补类型及标准
2.××乡(镇)××村“一领办三参与” ××产业扶贫示范基地 申报材料
2018年11月22日
修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 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