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编辑:xsjyty 日期:2018-10-26 点击率: 9
修教字〔2018〕98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
政府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县职高:
为做好今年我县“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以下简称政府资助金)的评审、发放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助字[2011]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政府资助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面向全县本年度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修水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包括社会考生、县外借读生,下同)。
二、资助名额与标准
全县资助指标控制数682人(具体见附表),每位受助对象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请政府资助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6.《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高中贫困生库”内的高中贫困学生。
四、申请政府资助金的具体条件
1.建档立卡户子女;
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7.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2018年当年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8.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五、评审及操作程序
1.各高中举办一期宣传专栏,公布县局文件,宣传评审条件和要求;
2.学校根据贫困生信息库情况将指标分解到各班;
3.由班主任在各班宣读文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主任递交申请书、贫困证明原始材料及户口本;
4.各班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第一轮评审,经班级评审初步确定的受助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
5.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班级初步确定的受助对象对照“贫困生信息库”进行第二轮核审,并仔细查验学生提供的贫困原始证明材料、户口簿;
6.经学校评审的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含“一卡通”发放表[分建档立卡户子女与非建档立卡户子女]、明细表、申请表)及户口簿、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5月30日前报县资助中心;
8.县资助中心组织审核;
9.2018年度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拟受助名单在《修水教育网》公示;
10.学校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导入学生信息;
11.受助学生入学前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进行资格确认,领取《回执单》;
12.新生入学后在10月30日前将《回执单》送达或寄达县资助中心;
13.县资助中心收到《回执单》后,将学生一卡通信息报送财政一卡通办,资助金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家长手中;
14.社会考生由学生直接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15.县外借读生由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核查信息,联系考生向县资助中心直接申请。
六、申请资助递补办法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考虑到每年拟资助对象有补习的现象,为便于操作,各校按分配指标确定递补名额,但必须按困难程度排好序号,在实际发放人数少于指标数情况下,各校发放人数的不足部分在递补名额中按从小到大顺序进行递补。所有递补名单同样一批次导入省系统,递补学生同样凭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卡原件和复印件在入学前到资助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回执单》。
七、工作要求: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评审工作事关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是否真正得到落实的大事,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操作程序,落实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建档立卡户子女、孤儿、父母双残以及上衫乡矽肺病家庭子女得到资助。严禁违规操作或暗箱操作,搞人情救助,报送虚假信息,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该生受助资格,并核减该校控制指标数。同时,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将资助款拆分,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修水县2018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指标分配表
2.修水县2018年建档立卡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表
3.修水县2018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申请表
4.修水县2018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表(递补)
5.修水县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表
6.修水县2018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学
生基本情况表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