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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修水县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修水县纪委政务网 发布时间:2018-08-17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文件

修办发〔2017〕17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修水县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水县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30日


修水县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大力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电〔201775号)精神,在全面贯彻落实《修水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人口精准发力,确保深度贫困村、深度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㈠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修水脱贫攻坚实际,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深度贫困,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方针,以促进深度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为核心,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优化生态环境为着力点,整合各方资源,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力量攻坚,为确保深度贫困村如期脱贫退出,2019年我县脱贫“摘帽”,2020年与全省、全市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㈡攻坚对象。根据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综合考虑贫困人口规模及脱贫困难程度等因素,以贫困发生率10%及以上,集体经济薄弱、无特殊优势产业、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公共服务水平较差为依据,按照乡镇核实上报、县级审查、市级审核、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明确21个深度贫困村、22624386名深度贫困人口作为重点攻坚。

㈢目标任务。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标脱贫退出标准考核评估体系推进,确保到2019年底深度贫困人口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人均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深度贫困村集体经济明显改观,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内生发展动力充分激活。到2019年稳定实现脱贫目标,到2020年与全省、全市、全县同步迈入全面小康。

二、加大政策支持

㈠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县财政根据财政收入情况统筹安排脱贫攻坚新增投入,确保新增投入和政策性融资优先用于深度贫困村,确保支持深度贫困村每村存量及增量扶贫资金和政策性融资达到1000万元。改进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支持深度贫困村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建设脱贫攻坚项目。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村全部按要求完成支出,落实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绿色通道”,切实加快项目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

㈡加大脱贫攻坚项目倾斜力度。加快深度贫困村项目规划申报,做到资金项目向深度贫困村倾斜,大力实施“十大工程”,重点支持产业扶贫全覆盖、健康扶贫再提升、易地搬迁再精准、教育扶贫再对接、村庄整治再推进,促进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以及能源、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向深度贫困村延伸覆盖。(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㈢加大金融扶贫助推力度。围绕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程,加强银企对接,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模式,发挥信贷政策助推精准扶贫作用,拓宽贷款担保方式,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给予更优惠的金融扶贫政策支持。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在深度贫困村全面推行扶贫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机制。实行差异化监管和奖励政策,适当提高深度贫困村扶贫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大融资担保力度。提高深度贫困村保险服务水平,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降低贫困户保险费率,积极开展保险精准扶贫。(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银监办、人行修水支行、农发行修水支行、修水农商银行)

㈣加大生态扶贫实施力度。用足用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支持政策,大力支持深度贫困村建设生态扶贫共享发展示范区。优先安排深度贫困村退耕还林任务,重点支持防护林和生态林建设。加大深度贫困村生态护林员选聘力度,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村申报创建国家、省级湿地公园,鼓励建设过程中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

㈤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对深度贫困村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用地或未利用地,在不破坏农业生产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基础设施、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按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

㈥加大保障政策兜底力度。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深度贫困村无法依靠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家庭成员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政策保障兜底。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加大受灾贫困户救助力度,保障因灾致贫返贫群众基本生活,建立防范因灾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㈦加大社会帮扶力度。强深度贫困村定点扶贫,加大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帮扶。推动“百企帮百村”行动向深度贫困村倾斜发力,每个深度贫困村都有一家有实力的企业挂钩帮带。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带动扶贫产业发展的企业,在扶贫贷款、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捐赠帮扶深度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企业实行税前列支。强化支持深度贫困村的社会扶贫鼓励政策和动员机制,扩大社会扶贫网覆盖面和影响力,构建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慈善救助、志愿者帮助、爱心人士捐助的多元化社会扶贫格局。(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委组织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民银行修水支行、县银监办、县国土资源局、团县委、县妇联、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三、精准帮扶举措

㈠深度贫困村

1.驻村帮扶进一步加强。对深度贫困村中未安排县领导挂点的,每村明确1名县领导挂点指导,对其中没有帮扶单位的“十三五”以外贫困村,选择2016年、2017年退出的78个贫困村中有帮扶力量的单位兼挂,在项目、资金、人力物力上给予帮扶支持,每个挂点单位帮扶资金不少于10万元,及时解决脱贫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帮扶单位要把深度贫困村脱贫作为重中之重,落实挂点帮扶轮值制度,对帮扶成效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予以表彰、大力宣传,对帮扶不力的及时召回,实行召回干部和选派单位“双问责”。要加强第一书记管理考核,重点从优秀的后备干部中选派,选派的第一书记现任科级干部的挂任所在乡镇的党委委员(原职级不变),出席党政班子会;为一般干部的列席乡(镇)党政班子会,对脱贫成效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在干部调整时优先提拔使用。同时,要深入推进“党建+”扶贫模式,建强村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对村“两委”班子战斗力薄弱的村,帮扶工作组要结合村“两委”换届,协助乡(镇)党委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每村要储备1-2名后备干部,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完善村级精准扶贫工作站建设,为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县委村建办、县民政局、各深度贫困村帮扶单位、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2.资金投入进一步倾斜

公共服务体系:未建有村级卫生所的深度贫困村,按规定标准申报村级卫生所建设项目,补助标准由16万元/所提高到20万元/所。未建有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的深度贫困村,申报村级综合服务室建设项目,补助标准由4万元/室提高到10万元/室。(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文广新局)

交通:25户以上自然村未有3.5米硬化路的可申报组级路项目,补助标准由16万元/公里提高到20万元/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安全饮水项目:深度贫困村饮水工程项目除安排集中供自来水项目外,可申报修建小水池、铺设管道、集中供水点、水井等项目,补助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补助。(责任单位:县水电局)

用电:实施25户以上自然村生产用电变压器线路和设施、贫困户生活生产用电变压器线路和设施改造项目,同步实施好、改造好主线(变压器)连接到户的电线路。(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通讯:深度贫困村确保通宽带、自然组通电话。(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3.村庄整治深度推进

每个深度贫困村安排项目资金25万元,用于解决“满目疮痍”重度自然组、“边边角角”自然组村庄环境面貌改变的项目,主要用于修路、整院、改厕、改环境等村庄整治,特别是解决通村路中交通部门无暇顾及而无力解决的“断头路”、“中梗阻”、“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

结合秀美乡村建设要求,全面铺开新农村建设,按照“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和“示范引领、整村推进”的要求,在新农村选点定点上对深度贫困村要优先考虑,优先确保深度贫困村群众积极性高的25户以上自然村组完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任务。要以“七改三网”为建设要求,统筹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改造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倾力打造“生产高效、生活宽裕、生态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责任单位:县新村办)

4.加大产业支持力度

加快产业发展,推行“选准一个产业、培育一个龙头、建立一套机制、扶持一笔资金、完善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特色产业扶贫模式,确保每个村都有12个支柱产业。支持贫困户参与、吸纳贫困户就业以及贫困户开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效果较好的在基础设施建设、贴息贷款等方面予以奖补,引导每个深度贫困村明确特色优势支柱产业,制订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所有深度贫困村每村至少组建1个贫困户参与度60%以上的合作社,培养1名电商扶贫带头人,切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开展扶贫产业技术指导与服务,实行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包干服务并签订好服务协议,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至少有1名专家或技术人员开展全过程技术跟踪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县产业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茶科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蚕桑局、县旅发委)

开展光伏扩面,提升深度贫困村“造血”能力,对已经建设了50千瓦光伏电站的深度贫困村扩容至100千瓦,对未建设光伏电站的要加快选址、立项、招投标等手续的办理,确保在2018年底前,每个深度贫困村建设1100千瓦以上的村级光伏电站,每年增加4-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公司)

加大小额信贷的支持,用足用好产业风险补偿金,保障深度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需求,应享尽享产业直补、小额信贷、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政策,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施行资产收益扶贫,扩大对贫困户的覆盖率,让更多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责任单位:修水农商银行、农行修水支行、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

5.进一步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以提高劳动技能为重点,实施免费定向培训,抓好深度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落实“春风行动”“雨露计划”和就业培训等转移就业扶贫政策,保障深度贫困村需求,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到省外或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实施贫困劳动力免费培训项目,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实现贫困家庭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每个深度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扶贫车间,安排扶贫资金支持建设,产权落实到村、归集体所有,并给予资金奖补和贷款支持,组织建档立卡劳动力在家门口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农工部、县扶贫和移民办)

6.加大易地搬迁扶贫实施力度。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村实施易地搬迁,将深度贫困村需搬迁安置贫困人口作为易地搬迁重点。将地处边远、出行就医就学就业不便、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古市镇苏区村、大椿乡船舱村、大椿乡大杨村、全丰镇古藤村、港口镇大源村、余塅乡小坪村、渣津镇福星村等7个深度贫困村列入整体搬迁范围,对实施整体搬迁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村庄整治项目。采取县城园区(鹏宁小区)、集镇(包括津怡小区)、中心村和部分行政村安置方式。让具备一技之长的搬迁进园区,让想在集镇发展的搬迁进集镇,让没有离乡意愿的搬迁进中心村或行政村,对没有建房能力的对象实行扶贫新居安置。同时,用好、用足深度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按新农村建设要求,高起点规划安置点的住房和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突出民俗、优化环境、完善配套。要强化搬迁后续脱贫举措,同步规划后续帮扶,确保搬迁安置与后续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同步落实,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县城乡一体化办、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局、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㈡深度贫困人口。

紧紧围绕深度贫困人口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收入稳定达标的要求,因人因户精准施策。

1.加大兜底保障覆盖。进一步加大低保保障力度,并利用低保动态管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深度贫困人口实行低保全覆盖,确保深度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将深度贫困村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贫困家庭适龄残疾子女教育权利,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优先享受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2.健全产业收益扶持。加快推进光伏扩面,由县政府指定投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筹措本金,采取政府入股、按股分成的资产收益模式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确保每个深度贫困人口受益,且户均年收入不低于3000元。加大对光伏电站受益的监管,政府持股所分配的发电收益由县统筹,扣除必要的维护费用后,收益分配主要用于深度贫困人口尤其是老弱病残贫困人口或半劳动人口力所能及的公益岗位就业劳务补贴,开展村内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设立鼓励深度贫困人口自力更生脱贫、发展生产和救助深度贫困人口等小微奖励补助。(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办、相关行业扶贫部门)

3.全力保障住房安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向深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对没有实施易地搬迁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深度贫困人口,要全部纳入危旧房改造补助范围,对不需要新建的推广维修加固,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保障房)或购置、置换农村安全闲置房屋等方式,兜底解决深度贫困户的安居问题。加大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深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需求,资金进一步聚焦四类困难户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深度贫困村应实行应改尽改、应拆尽拆(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4.提升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和二次补偿五道保障线,确保深度贫困患者可报费用年度个人自负不超过2000元且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全面落实县域内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继续推进“一站式”结算等便民措施。优先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家庭签约服务、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对深度贫困村“三个全覆盖”,提高贫困人口慢性病保险范围和报销比例,对自负费用困难的深度贫困患者,要采取政府、社会和慈善相结合的“爱心”救助兜底机制。强化疾病与残疾预防机制和加大健康促进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5.强化教育扶贫再对接。加大教育扶贫推进力度,确保教育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受教育子女全覆盖,实行政策落实校长负责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不让一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教育转移支付存、增量资金,优先保障深度贫困村教育发展和深度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需要。县职业中专要为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实行招生、选择专业、就读定向班、落实助学政策、安排实习、推荐就业六个优先(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

㈠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乡镇党委和政府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明确挂点县领导、相关部门帮扶责任。挂点县领导要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有关要求,定期指导所挂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帮扶单位要选派得力人员做好帮扶工作。

㈡强化工作推进。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脱贫攻坚督查推进考核办要将深度贫困村中非“十三五”贫困村的村庄列入贫困村范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贫困户脱贫各项工作,对深度贫困人口帮扶要作为重点来推进。

㈢激活内生动力。要引导深度贫困村群众树立自我脱贫主体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扶德”并举,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让其脱贫既有获得感、更有光荣感,既物质脱贫、更精神脱贫。弘扬孝老爱幼、守望相助和勤俭持家、勤劳致富传统美德,加强移风易俗。总结推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政策举措、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脱贫成效,弘扬正能量,奏响主旋律。

㈣严格督查考核。将列入深度贫困村的非“十三五”贫困村与贫困村实施同等考核,并将深度贫困人口脱贫列为对挂点县领导、驻村帮扶单位和第一书记的脱贫成效考核内容,以精准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特别明显或贡献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未完成目标任务或有其他严重过失行为的,严肃按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附件:修水县深度贫困村挂点县领导和帮扶安排表

 

 


 

附件

修水县深度贫困村挂点县领导和帮扶安排表

 

序号

乡镇名称

村名

2017年8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人)

2017年8月31日贫困发生率(%)

2016年末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元)

是否有特色优势产业(是或否)

村属性

(十二五、十三五、非贫困村)

挂点

县领导

帮扶单位

1

古市镇

苏区村

494

24.24%

0

十三五贫困村

艾  菲

县纪委、县新城管委会、市医保局

2

大椿乡

船舱村

243

11.67%

0

十三五贫困村

程  俊

县财政局、县乡财局

3

大椿乡

大杨村

148

17.11%

0

十二五贫困村

欧阳明华

县文广新局

4

布甲乡

画湾村

132

11.48%

0

非贫困村

孙朝辉

县委办

5

全丰镇

古藤村

203

19.52%

0

非贫困村

朱秋生

县房管局

6

全丰镇

官坑村

162

15.61%

0

非贫困村

梅     勇

县水电局

7

港口镇

大源村

165

13.89%

5600

十二五贫困村

袁观云

县司法局

8

复原乡

雅洋村

209

15.67%

0

十二五贫困村

张     林

县政府办

9

复原乡

双港村

140

18.52%

0

十三五贫困村

陈小安

县林业局、市工信委

10

溪口镇

田仑村

271

13.19%

0

非贫困村

冷芬华

县交通运输局

11

溪口镇

包家庄村

341

15.14%

0

十二五贫困村

熊运锋

县国土资源局

12

大桥镇

界源村

304

13.60%

0

十二五贫困村

胡荣军

县城乡规划局

13

马坳镇

多水村

207

10.27%

0

十三五贫困村

饶健东

人保财险九江分公司、县疾控中心

14

漫江乡

大源村

136

15.83%

0

非贫困村

冯美鑫

县科技局

15

漫江乡

宁红村

232

15.14%

9000

十三五贫困村

袁汝琴

团市委、团县委、江西银行修水支行

16

上衫乡

书堂村

285

27.14%

0

十三五贫困村

张立军

省委党史研究室、修水工业园管委会、

县银监办

17

渣津镇

福星村

273

15.96%

0

十二五贫困村

但传捷

县城乡建设局

18

征村乡

吴坪村

195

15.59%

0

十三五贫困村

秦小雄

县委组织部、核工业267大队、

工行修水支行

19

黄龙乡

太阳垄村

192

10.01%

0

十三五贫困村

朱三忠

县卫计委

20

何市镇

上田浦村

218

11.30%

9000

十三五贫困村

黄振球

县人武部机关、长航公安九江分局、

中行修水支行

21

余段乡

小坪村

79

17.71%

0

十二五贫困村

贺观群

县教体局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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