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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修水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2018年

时间:2018-08-17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文件

修办发〔2018〕10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修水县脱贫攻坚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修水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2018年修水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精准管控过程,准确检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修办字〔2018〕9号)提出的脱贫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落实情况,确保2018年底全县5025户18500名贫困人口全面脱贫,4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㈠包村挂乡县领导;

㈡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程坊风景区管委会;

㈢县直(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

㈣县行业扶贫部门;

㈤包村帮扶工作组(第一书记)。

二、考核原则

㈠实事求是。以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明确的内容为考核重点,以实际开展的精准帮扶工作和取得的脱贫成效为考核依据。

㈡科学规范。根据乡镇、县直(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县行业扶贫部门、包村帮扶工作组(第一书记)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分类制定考核评价指标。

㈢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公开、公正、有计划地组织考核,排除人为干扰,保障考核数据质量。

㈣群众公认。注重群众评议,将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评定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依据

㈠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修水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提出的目标任务;

㈡各乡镇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脱贫责任书;

㈢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按年度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㈣其他需要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四、考核内容

㈠对包村挂乡县领导的考核。坚持县主要领导每月调度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包村挂乡县领导每半月调度挂点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包村挂乡县领导对挂点乡镇脱贫攻坚负领导责任。考核主要围绕个人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工作纪律等方面,结合帮扶乡镇进行考核,不单独进行考核。

㈡对乡镇的考核。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脱贫成效,包括完成贫困人口年度减贫任务情况、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年度预脱贫情况、完成年度计划出列贫困村出列任务情况等。二是“十大扶贫工程”推进落实情况,包括产业发展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危旧房改造扶贫、村庄整治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三是精准帮扶“五项工作”,包括脱贫攻坚软件基础工作、精神扶贫工作、社会扶贫工作、结对帮扶工作、作风建设工作;四是脱贫攻坚人财物保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落实、扶贫队伍建设、资金资源保障、资料按时报送情况等。

㈢对县直(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的考核。主要围绕精准帮扶,支持产业发展扶贫、就业扶贫、安居扶贫、社会扶贫、村庄整治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组织领导、责任压实、结对帮扶、脱贫成效、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㈣对县行业扶贫部门的考核。主要围绕政策落地、常规工作、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推进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县脱贫攻坚督查推进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推进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具体负责。

㈠自查自纠。各乡镇、县直(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行业扶贫部门和包村帮扶工作组(第一书记)要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每月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县行业扶贫部门及县推进办。

㈡督查推进考核。采取平时督查督办、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年终成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平时督查督办。根据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推进考核领导小组部署,结合阶段重点工作,不定期地采取明查暗访、联合督查、媒体督查、专项调研等方式,对乡镇、县直(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行业扶贫部门等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对不重视督办、落实督办不力或差距较大的,第一次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扣分或提交约谈处理,第二次严格责任追究,第三次对相关责任人员提请予以免职处理。

2每月一调度。一是调度行业扶贫部门。县主要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通报每月“作战图”完成情况,调度解决行业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行业扶贫部门每月对乡镇落实本行业工作进行打分,依次排队,并将结果按时提供给县推进办。二是调度乡镇。县分管扶贫工作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脱贫攻坚乡镇片区调度会,通报每月“作战图”完成情况,调度解决乡镇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行业扶贫部门和乡镇可以合并调度。三是调度包村帮扶工作组。县扶贫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度,通报各包村帮扶工作组履职情况,调度解决包村工作组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每季一通报。各乡镇每季度对县行业扶贫部门按照好(30%)、较好(40%)、一般(20%)、较差(10%)进行排队,对包村帮扶单位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进行评价,排队、评价结果按时提供给县推进办。县扶贫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县直包村帮扶单位按照好(30%)、较好(40%)、一般(20%)、较差(10%)进行排队,并将结果按时提供给县推进办。

县推进办牵头,每季度将行业扶贫部门、乡镇、扶贫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排位结果以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考评督查室等有关部门提供的通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分别排出乡倒数一名、镇倒数一名、县直包村帮扶单位倒数三名、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倒数三名、县行业扶贫部门倒数一名,县委“五人小组”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4.年终成效考核。由县脱贫攻坚督查推进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推进办牵头,对包村挂乡县领导、乡镇、县直包村帮扶单位、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行业扶贫部门和包村帮扶工作组(第一书记)进行成效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由考核组对照考核项目指标进行打分(没有工作任务的项目按该项目平均分计分)。成效考核结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推进办汇总,报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推进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㈢综合评定。按平时督查督办、每月调度、每季通报、年终成效考核4项累加计分。其中:平时督查督办结果占年度综合评估总分20%,每月调度排名、每季通报结果占30%,年终成效考核结果占50%。对乡镇、县直包村帮扶单位、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行业扶贫部门和包村帮扶工作组(第一书记)考核等次,定为好(30%)、较好(40%)、一般(20%)、较差(10%)四个等次。综合评定结果经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推进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六、考核奖惩

㈠表彰先进

1.先进单位奖励。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中设立脱贫攻坚工作单项奖,在“好”的等次中,至多评出4个先进乡、4个先进镇、16个先进县直包村帮扶单位、4个先进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5个先进行业扶贫部门,每个先进乡镇奖励10万元,每个先进县直包村帮扶单位、先进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先进行业扶贫部门奖励5万元。同时,表彰先进社会扶贫组织若干。

2.先进个人奖励。表彰优秀贫困村第一书记15名、优秀非贫困村第一书记10名、优秀帮扶干部100名。综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包村帮扶工作组(第一书记),其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本单位年度评优名额。把扶贫工作成效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第一书记、工作组组长等脱贫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同时,表彰社会扶贫先进个人、脱贫致富光荣户若干名。

3.其他奖励。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㈡惩处后进

1.考核惩处。各乡镇、县直(条管、驻县)单位、行业扶贫部门的党政一把手为本地、本单位、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年终综合评定为“一般”等次的,由县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约谈乡镇、县直包村帮扶单位、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行业扶贫部门的分管扶贫工作同志。对年终综合评定为“较差”等次的,由县委“五人小组”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并严格实行脱贫攻坚工作一票否决制,取消单位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对考核为“较差”等次的包村帮扶工作组长(第一书记),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对第一书记予以召回,重新选派。

2.约谈惩处。首次被县委“五人小组”约谈的,给予被约谈单位黄牌警告,其“第一责任人”在《修水报》、修水电视台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被县委“五人小组”约谈的,对被约谈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同志进行纪律处分,其“第一责任人”必须离岗扶贫;一年内有三次被县委“五人小组”约谈的,对被约谈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进行免职处理,其他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3.综合惩处。对没有完成年度减贫任务且年终综合评定为“较差”等次的,包村挂乡县领导在县四套班子会上作表态发言,说明原因;对乡镇、县直包村帮扶单位、条管(驻县)包村帮扶单位、行业扶贫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同志进行免职处理,工作组组长、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不称职等次,其他班子成员、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㈢加减分项。脱贫攻坚工作获市及市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通报表扬,或在县及县以上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在年度评定总分基础上给予相应加分,其中县级每次加0.5分、市级每次加1分、省级每次加2分、国家级每次加5分。召开全县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的每次加3分。反之,被通报批评或作整改表态发言的,参照加分办法,按对应分值予以减分。

被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查出违纪问题,被媒体披露或在上级评估、督导、检查时发现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考核中予以减分。

七、附则

1.条管、驻县单位享受同等奖励政策;参照县管单位应受处罚的,县委、县政府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办法由县推进办、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解释。

 

附件:1.县行业扶贫部门名单

      22018年乡镇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体系表

32018年县直包村帮扶单位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体系表

42018年行业扶贫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表

 


附件1

县行业扶贫部门名单(26个)

 

县委农工部、县工商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城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电局、县旅发委、县蚕桑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城乡一体化办、县茶科所(茶叶办)、县畜牧水产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邮政公司、县供电公司、人行修水支行、修水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修水支行


 

附件2

2018年乡镇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体系表(600分)

 

类     别

指     标

分值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乡镇脱贫

攻坚考核

(600分)

脱贫成效

(100分)

2018年脱贫人口精准退出

30

县推进办

县扶贫和移民办

2018年贫困村出列

30

贫困人口精准识别

20

两率一度

20

产业发展扶贫

(80分)

桑、茶、林、农、畜、旅游产业等

80

县扶贫和移民办

县产业办

县蚕桑局、县茶科所(茶叶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电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邮政公司、县旅发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商管办、县信息办、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办、人行修水支行、修水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修水支行

产业覆盖率

小额产业贷款

产业扶贫基地建设

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

集体经济培育

易地搬迁扶贫

(70分)

全面入住

70

县城乡一体化办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信访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城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

完成资金拨付

控制面积、装修和自筹标准

完成拆旧

后续扶持到位

危旧房改造扶贫

(35分)

全面入住

35

县城建局

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完成资金拨付

完成拆旧

村庄整治扶贫

(80分)

新农村建设(含拆旧)

80

县委农工部

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新村办、县清洁办

村容户貌建设

边边角角整治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

(40分)

交通方面

20

县扶贫和移民办

县交通运输局

安全饮水方面

12

县水电局

文广建设方面

8

县文广新局

贫困村中自然村互联网建设

县信息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贫困村中自然村通生产生活用电

县供电公司

乡镇脱贫

攻坚考核

(600分)

就业扶贫

(35分)

扶贫车间全覆盖

35

县人社局

县农工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修水工业园管委会、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茶科所、县残联、县蚕桑局

就业培训

创业贷款

就业对接

公益性岗位

健康扶贫

(20分)

加强贫困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

县卫计委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残联

巩固和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贫困户住院报销和一站式服务

教育扶贫

(20分)

对象摸底和日常工作布置

20

县教体局

县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人社局

补助发放

社会保障扶贫

(20分)

低保评定和发放

10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残联

养老保险

10

生态保护扶贫

(15分)

生态扶贫功效

15

县发改委

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水保局、县水电局

光伏项目

软件基础工作

15

扶贫工作室机构建设

15

扶贫和移民办


档案资料

一证两册、明白卡

精神扶贫工作

(10分)


10

县委宣传部

修水报社、县电视台、县文广新局、县信息办

社会扶贫工作

(10分)

百企帮百村

4

县工商联

修水工业园管委会、县房管局、县工信委

社会扶贫网

3

县扶贫和移民办

社会团体、个人扶贫

3

县民政局

结对帮扶工作

(15分)

包村帮扶

10

县委组织部

县委村建办、县扶贫和移民办

党建促脱贫工作

5

作风建设

(10分)

作风建设治理

10

县纪委


保障体系

(25分)

组织领导

25

县推进办

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

责任分解

队伍建设

资金拨付和结转结余


附件3

2018年包村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表(600分)

 

类     别

指     标

分值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帮扶单位脱贫攻坚考核

(600分)

脱贫成效

(100分)

2018年脱贫人口精准退出

100

县推进办

县扶贫和移民办

2018年贫困村出列

贫困人口精准识别

两率一度

产业发展扶贫

(80分)

桑、茶、林、农、畜、旅游产业等

80

县扶贫和移民办

县产业办

县发改委、县蚕桑局、县茶科所(茶叶办)、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邮政公司、县旅发委、县商管办、人行修水支行、修水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修水支行

产业覆盖率

小额产业贷款

产业扶贫基地建设

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

集体经济培育

就业扶贫

(60分)

扶贫车间全覆盖

60

县人社局

县农工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修水工业园管委会、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茶科所、县残联、县蚕桑局

就业培训

创业贷款

就业对接

公益性岗位

帮扶单位脱贫攻坚考核

(600分)

安居扶贫

(80分)

易地搬迁

80

县城乡一体化办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信访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城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

危房改造

村庄整治扶贫

(100分)

支持新农村建设、搞好环境整治

100

县委农工部

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新村办、县清洁办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

(80分)

交通方面

80

县扶贫和移民办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电局、县文广新局、县信息办、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

安全饮水方面

文广建设方面

贫困村中自然村互联网建设

贫困村中自然村通生产生活用电

社会扶贫

(20分)

百企帮百村

20

县工商联

县扶贫和移民办、修水工业园管委会、县房管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委

社会扶贫网

社会团体、个人扶贫

驻村工作

(40分)

结对帮扶全覆盖

40

县委组织部

县扶贫和移民办

贫困户认可度

乡镇认可度

保障体系

(40分)

组织领导

40

县推进办

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

责任分解

队伍建设

资金保障(给挂点村帮扶资金)


附件4

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行业扶贫部门考核评价体系表(100分)

 

考评项目及分值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评责任部门

(第一家为第一责任单位)

考评得分

常规工作

(70分)

组织领导

(5分)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业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脱贫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计3分。

县推进办

县扶贫和移民办


班子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本单位整合用于脱贫攻坚资金的进展及成效,计2分。


业务指导

(30分)

按照担负的精准扶贫目标任务,编制行业部门年度计划,计10分;对乡镇做好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和项目督促推进,计20分。

县扶贫和移民办


整合政策

(25分)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整合好本单位的涉农资金,全面用于全县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计10分。按比例得分。

县财政局

县扶贫和移民办


对贫困户、贫困村落实特惠性、差异化扶持政策措施,确保发挥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效益,计5分。有包村帮扶任务的单位给予挂点村2万元以上整合资金范围以外资金的计4分,每增加1万元加1分,满分10分。

工作亮点

(10分)

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每次计3分;代表全县接受市级以上考核、现场参观,每次计2分。每项最高分10分,如得两项及以上的,取所得奖项中的最高分值。

县推进办

县扶贫和移民办


部门工作

(30分)

资金拨付

(15分)

督促资金拨付,严把项目资金审核、使用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计15分。

县推进办

各乡镇

县财政局


项目成效

(15分)

项目完成后对贫困户达到了预期帮扶效果,带动了贫困户增收受益,计15分。

县推进办

县扶贫和移民办

各乡镇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