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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7-12-30

修财联指[2017] 108



关于下拨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农技站: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拔付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17]12号)下达我县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6027143元。我县根据村组登记、乡镇初核、县级确认,上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经省农业厅确认我县可享受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为590715.73亩,每亩补贴112元,共补贴资金66160161.76元。现下达你乡镇    万元(详见附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各地要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村组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本项目资金在《修水县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公示。

    特此通知

附:1、修水县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明细表

修水县财政局  修水县农业局

201794

 

 

 

 

 

 

 

 

抄  送:各乡镇人民政府

发  送: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财政监督管理局、预算股、国库股

修水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印发

(共印120份)